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  [发表时间]:2023-06-02    审核:  [来源]:     [浏览次数]:

各部门:

根据《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 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度课题申报及结项工作的通知》(中轻联教育〔2023〕124号)文件精神,学校现开展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的申报工作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课题类型与数量

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为自筹经费课题。此次课题申报总量为10项,学校将对申报书进行评审后择优报送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 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。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(含副高级),每个申请人限申报一个项目。

2.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,每个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(含课题负责人)。

三、研究时限

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,即结题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9月15日,个别综合性较强的课题可适当延长至二年。

四、申报程序及其他事项

请申报教师详细研读《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 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度课题申报及结项工作的通知》(中轻联教育〔2023〕124号)文件(见附件1),根据课题申报范围进行选题申报。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。

请申报教师将课题申报书(见附件2)电子档按照“姓名+课题名称”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073076769@qq.com;申报书纸质稿一式4份交至科研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
 

附件:

1.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 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度课题申报及结项工作的通知(中轻联教育〔2023〕124号)

2.课题申报书

科研处

2023年6月1日